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别报道
壮阔百年
变革
春潮如雨 海岛巨变
1988年,乘船来到海南的闯海人。黄一鸣 摄
1984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后提出:“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根据党中央决策,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划定海南岛为经济特区。从此,海南进入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1987年
伟人一席话 琼州春潮涌
时光运行到1987年,位于中国最南端的海南,变革一点一滴在坚韧地进行着:从成立首家集体金融机构,到海关实行红绿通道制度;从通什市成立、自治州撤区建乡到落实侨房政策;从海南铁路公司的成立,到职称聘任全面推行。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目光此时再次投向海南。6月12日,海南人民永远记住的一天,小平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说:“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
“闯海墙”见证“十万人才下海南”的历史。姜恩宇 摄
“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别的热带亚热带作物。”
“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伟人一席话,琼州春潮涌!尽管这一关系600万海南人民的命运的重大信息,当时没有公开报道,但信息还是从各种渠道迅速传播。人们心中充满期待,充满感恩,充满信心。
建省的愿望由来已久,但办大特区还是意外喜悦。一切有条不紊,不可阻挡地向前推进:8月24日国务院提出议案,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广东省划出来,单独建立海南省。9月5日,国务院获授权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
9月22日,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冯白驹的故居重建落成暨生平事迹展览举行剪彩典礼,海南建省筹备组组长许士杰参加,开始在海南开展工作。
9月26日,中发[1987]23号文件宣布:海南建省后,将给海南以更多的自主权和更为优惠的政策,使它成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一个全国最大、世界少有的经济特区,即将在南中国崛起!
1988年
设立海南省 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决定批准设立海南省,撤销海南行政区。省政府驻海口市。
庆祝海南省成立。(来源:海南日报)
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决定:(一)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二)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来源:海南日报)
4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衔牌悬挂仪式在海口举行。
有着二十三年红旗不倒光荣历史的琼崖人民坚信:更美好的日子就要到来!(黄运敬/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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